问题 | 口头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口头合同,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一、法定无效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一)订立合同的民事主体不合格,即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二)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三)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五)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二、个人之间的协议法律是否会保护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个人签订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但如果个人签订的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那么个人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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