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使用赃款还债后可以追缴吗 |
释义 | 使用赃款还债后是否可以追缴视情况而定。 使用赃款还债后,如果他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可以追缴;如果他人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或者是由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而取得财物等情形的,可以追缴。 一、被诈骗了 他把诈骗的钱还贷款了 能追回来吗 被诈骗了,他人将诈骗的钱还贷款了能否追回来,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是诈骗分子在取得诈骗款后,又将该赃款偿还所欠的合法债务,而债权人并不知道该款为诈骗所得赃款的; 则债权人取得该款的行为合法有效,受害人无权要求取得该赃款的债权人归还赃款;或是诈骗分子进行正常消费的,则无法追回。 2、如果是诈骗分子无偿将该赃款赠与他人,或他人明知是赃款而仍接受的,则受害人可以要求接受赃款的人返还所接受的赃款。 二、诈骗所得给子女买房能追回吗 犯罪嫌疑人用诈骗所得给子女买房可以追缴,如果是对方善意取得诈骗钱财的,不予追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1、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2、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3、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4、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如何认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中的“其他较重情节” 因为受贿数额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定罪判刑,基本是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但是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比如:(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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