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和一个朋友发生了债务纠纷,金额不到一万。他请经济调查警察联系我,说要求我协助调查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不会立案侦查。欠钱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是不会处理个人债务纠纷的,所以被他人欠债不还报警,警察是不会处理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才有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一条 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 你好,我之前给一个人打了一万条,还剩两千,但是那个人到处跑我单位说我还短他一万 【法律分析】被人打成轻伤,提起民事诉讼需要花费的钱也是非常的少的,一般来说,如果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只需要缴纳50元就可以了,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需要按照2.5%进行缴纳,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找到合适的律师,如果自己想要省钱的话,也可以去当地的律协或者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帮助,一般来说都可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的,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一定要留存好证据才行,这样才可以让我们在法庭上立于不败之地,希望每个人都能够知道这件事。被打之后应该如何处理:现在的时代是一个法治时代,如果出现问题的话,一定要及时的到派出所进行立案,请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的话,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一般来说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被打者是一定不会吃亏的,希望每个人都能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我在网上遇到了一个朋友,然后他说他受伤了。我很担心,他说他很担心。然后我向他借了1760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报警。我会怎么处理? 可以报警,但是报警不是最高效率的途径。朋友之间欠钱不还的,建议先私下协商,让对方还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或者让法院组织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可以继续起诉,等待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十三 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你好,别人欠我2700元一年联系不上,可以起诉,黑他的信用调查吗? 法律分析:可以起诉对方欠债不还。严重的甚至进入信用黑名单。欠钱不还无论是网上的还是现实中都会承担逾期滞纳金,会面临追讨,面临信用危机,如果不及时归还有可能面临诉讼。借款人还是迟迟不还款的话,借贷方可以根据其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催款,甚至是给借款人的亲朋好友打电话催款。最后会关联到借款人的信用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你好,我们是p2p案,已经立案三年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消息。打电话给经济调查,经济调查的回复仍在调查中。有什么办法吗? 经济案件的立案程序为: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审查报案材料,经审查,如果该案有犯罪事实存在;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批准可能不会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王律师,你好。我主要是经济纠纷案件,现在找不到别人了 法律分析: 可以起诉。 只是没有对方的联系方式法院送达会有困难,实在联系不到的话,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整个诉讼程序会拖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起诉状列写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补正。原告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的被告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该内容由 范晓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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