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关于支持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加快珠江—西江经济带(广西)发展的若干意见》(桂发〔2019〕13号)精神,加快推动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努力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促进我区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并发布了《关于支持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建设发展的若干政策》。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建设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任务目标 1.做大信贷总量。示范区年贷款增量80亿元,力争100亿元,保持贷款增速高于全区平均水平,存、贷款总量实现升级晋位。到2025年末,贷款、存款余额均突破1150亿元。2.完善组织体系。实现广西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市区及县级入驻全覆盖,力争引进1-2家国有大型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3.深化金融改革。建成具有区域性引领示范作用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深化农信社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示范区农村合作银行、农信社改制升级为农村商业银行。4.提升服务质量。做好优化营商环境获得信贷指标工作,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抵押贷款的银行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对于银行外部信贷环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评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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