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违停贴条不一定需要15天内去处理,15天没有去处理也不会产生滞纳金的,因为有的罚单贴条会被人拿走,或者被风吹走等其他原因导致驾驶人没有发现有罚单。但是如果现场需要签字,而且交警开具的是处罚决定书,就必须是15天内去处理缴纳罚款。否则会从第15天后,每天产生3%的滞纳金,但不会超过处罚金额的一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