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哪些
释义
    不构成侵犯肖像权的几种形式:
    (1)使用社会公众人物肖像;
    (2)为宣传报道而使用参加游行集会、游园活动的人的肖像;
    (3)旨在行使正当的舆论监督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因通缉犯罪嫌疑人或报道已判决案件而使用罪犯的照片;
    (5)为肖像权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其照片;
    (6)国家机关为执行、适用法律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7)作为证据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8)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
    一、不构成对健康管理对象的肖像权侵权的行为是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除以上行为外,也可以签订合同。
    二、被人偷拍照片摆上网如何处理
    被人偷拍照片摆上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肖像权。
    公民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被拍者可以先将网页保存作为证据,然后联系网站要求其撤下自己的照片。对于严重损害个人隐私权利、严重侵害私生活安全的行为,公民可以侵犯隐私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