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有的股权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应按比例划分。 一、二婚婚前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二婚婚前房产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婚婚前房产一般应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夫妻个人所有,配偶无权要求分割;如果双方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的,则婚前房产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二、民法典离婚时一方有残疾该如何划分财产 离婚时一方有残疾分财产时双方可进行协商分割。无法协商的,法院情况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为一人一半。法院可以根据照顾子女一方、妇女和无过错方的原则调整具体的分割比例。但是,如果一方有残疾,生活非常困难,法院可以在财产分割中适当倾斜残疾人一方,非残疾人一方有义务给予适当的帮助。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当依法保护。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