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登记备案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手续是:租赁双方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租赁登记证。 一、房租发票怎么开 开房租发票的流程具体如下: 1、与房东联系,商量办理租房发票事宜; 2、办理发票需要的证件有出租房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租房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如果发票抬头准备写公司的名字,还要准备好公司的开票资料,如果是个人就不用了; 4、携带所需资料就近去地税局办理。 一、签订租房合同的流程具体如下: 1、租赁双方持第二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二、签订租房合同需要的材料具体如下: 1、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公证过的委托书; 2、房屋产权证明或准建房的合法文件和证明材料; 3、准备两份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 综上所述,开房租发票的流程有房租发票应去房产证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开具发票需要一定的税金,所以应先和房东商量税金的缴纳问题,避免以后产生纠纷。 二、什么叫无租赁备案证明 无租赁备案证明是没有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开给租赁当事人的证明材料。无租赁备案证明是没有办理此证明。申请人提交的房屋租赁备案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且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的情况下,房地产主管部门可开局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遗失的,应当向原登记备案的部门补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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