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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
释义
    1、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而住宅用房,暂可不备案,但为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就可能发生出租人同时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在北京的出租人得注意了,凡是在北京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一、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要交税吗?
    需要,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地的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1、纳税义务人
    个人居住房用于出租的为应纳税义务人。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有关税款。税务部门征收有关税款时,以指导租金作为计算基数;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高于指导租金时,以合同约定的租金为计算基数。
    2、税率
    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缴纳5%的税收。
    3、纳税地点
    出租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或“税收协税办公室”或各区县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房屋中介机构代为收取出租房屋税收的,应按房屋所在地向上述纳税地点缴纳税款。
    4、纳税程序
    (1)纳税人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并填报《上海市居住房屋出租纳税申报表》,申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出租人姓名、出租房屋地址、申报所属期及金额、联系方式等;
    (2)征收人员负责受理审核有关资料及申报表;
    (3)纳税人在及时、足额缴纳个人出租居住房屋税款后,领取征收部门开具“税收通用完税证”。
    5、违法处理
    纳税人偷逃私房出租税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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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6:4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