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参军年龄是满18周岁。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五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按照兵役机关的安排在当年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的安排,负责组织本单位和本行政区域的适龄男性公民进行初次兵役登记。 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点)现场登记。进行兵役登记,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