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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认定
释义
    不论做什么事情。只有学会团结他人,坚定信念才能取得成功,所以,在战争前期,为了达到自己某些目的或因为其他原因,发布不实的言论,或者恶意传播虚假信息,都是不被法律和道德所允许的行为,那么在法律上关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认定是怎样的?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认定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在于把握以下几点:
    (1)是否实施了捏造事实的行为。如果没有捏造事实,而是散布有关我方不利的真实情况,即使扰乱了军心,也不能以本罪论处。如果所散布的是有关军事机密,如我军的伤亡人数、战役失利等情况,构成犯罪,应以故意(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军人则以故意(过失)泄路军事秘密罪论处。
    (2)是否针对军人散布,虽有捏造事实行为,但是仅在几个亲朋好友之间扩散,为显示自己消息灵通,实际也没宣扬、传播到军队的,则不应以本罪论处。
    (3)是否是在战时捏造并扩散。不在战时而在平时,虽然捏造了一些事实,如编造军队首长偏私爱私,在转业安置、入党提干、提职调资等方面违法乱纪,造成人心浮动、军心不稳的,由于其与作战利益无关,亦不能以本罪论处。
    (4)所造谣言内容是否足以扰乱军心。
    (二)区分本罪与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的界限两者在主观上都出于故意,在客观方面都有在战时向他人提供虚假事实的行为,区别在于:
    (1)所涉及的内容不完全相同。本罪所捏造的事实既可以是有关敌人的情况,又可以是有关我方的情况;而后者行为只能是敌方的虚假情况。
    (2)所扩散的对象不同。本罪所针对的对象是不特定的军人;而后者一般则是向特定的武装部队机关、首长或专门收集情报的人员予以提供。
    (3)对结果的要求不同。本罪属行为犯,行为人一实施造谣惑众行为,只要足以扰乱军心,即可构成本罪且为既遂;而后者为结果犯,只有提供虚假敌情的行为,造成了严重的实际后果才可构成其罪。行为人捏造虚假敌情既向武装部队提供,又向不特定人加以扩散而扰乱军心的,宜以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而不实行两罪并罚。希望对您有帮助。当有疑似行为发生时,相关人员会根据你所说的不实言论,进行判定,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轻重来进行处罚。所以不要做害人害己的事情,要时刻敬畏法律,保持真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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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1: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