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没有权不让业主车辆进入小区。禁止业主车辆停进小区是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应当先通过协商进行解决,必要时可以让业主出示小区物业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否明文禁止小区内不得停放车辆。而且物业不让进车不合法。 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把地下车库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这是为了满足小区内业主生活需要而向其提供停车位的,属于公共配套设施,产权理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在出售房屋时承诺无偿提供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应在交付房屋时一并将地下车库交付使用,产权也应属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把建造地下车库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利用人防工程改建而成的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已经包含在房产开发商的销售成本核算之内,地下车库的产权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