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对投标文件的送达和签收有何要求的咨询
释义
    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具备的条件,一是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二是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法律咨询:对投标文件的送达和签收有何要求的咨询 律师回答: 依照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文件的送达,投标人必须按照文件规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投标文件。从投标的严肃性和安全性来讲,直接送达更为适宜。投标文件的签收保存。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以后,应当签收,不得开启。签收时应有签收的书面证明,列有签收的时间、地点、具体和签收人,签收的包数和密封状况等,同时文件送达人也应当签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八条招标人是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九条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第十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第十一条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电话咨询律师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6 15:3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