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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成都取公积金在哪个地方办理
释义
    

法律主观: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关注的问题越来越广泛,其中 成都 市取 公积金 程序有哪些也是人们着重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大家解决这方面的问题, 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成都取公积金流程 1、个人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部门申请; 2、受理审核; 3、审核通过,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 住房公积金提取 申请审批表》交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联还单位经办人。 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二、成都 公积金贷款额度 1、计算公式: a、单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b、两人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借款人公积金缴存余额)×20倍×缴存时间系数。 c、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5;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时间系数为0.9;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时间系数为1。 2、贷款成数最高不超过7成。 3、不高于按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所确定的贷款额度。 三、成都 公积金贷款 额度上限 1、单职工:40万元; 2、两人及以上家庭:70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市取公积金程序有哪些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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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7: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