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人数 |
释义 | 法律分析: 职工代表占职工总数的5%至10%。代表的比例构成是:工人代表占50%;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50%;男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职工代表每三年或五年改选一次,与工会会员代表选举同时进行,可以连选连任。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法律依据: 《国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第二条 职工代表大会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公司实行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两会合一的制度。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三条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支持董事长、总经理行使经营管理决策和统一指挥经营管理活动的职权, 团结教育职工发扬当家作主精神,积极参与公司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努力和超额完成各项经营理任务。 第四条 公司在行使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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