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累积分达到12分执勤民警查获后应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移交车管所。 需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相关项目的教育考试合格后才能发还驾驶证。 对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2次以上达到12分的应在相关教育考试后加考科目13的考核合格后才能按规定清分。 对于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交纳的记分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对于达到12分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机动车驾驶证将被交警部门注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