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资格重审通过后,可否领取货币补贴 |
释义 | 1、可以。轮候期满按照届时的准入条件进行资格重审,符合条件的继续轮候,并可自资格重审符合条件当月起申请领取货币补贴 2、轮候期内选房的,入住当月起货币补贴取消 3、经资格重审不符合条件的,保障资格终止 4、轮候期间领取货币补贴的时间一并纳入保障期限计算。 一、公租房示审核啥意思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公租房一直是公示状态怎么办? 公租房公示这种就是代表着已经申请上公租房,审核公示,也经过审核,同时还要对符合申请条件才能申请,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就是会把它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于一些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也是会说明理由。 三、西安人才租房补贴可以一次性发放吗 已取得租赁补贴资格的人才,应会同用人单位与市保障中心签订《西安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发放协议》,明确租赁补贴发放形式、金额、用人单位的相关责任等内容。财政补贴资金按季度发放,由市保障中心自协议签订的当月开始计算,当季度末发放至用人单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租金。承租人收入低于当地规定标准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租赁补贴或者减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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