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中公告期间的相关规定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无法确定送达人的公告送达和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的程序。对于债权转让公告,虽然法律未明确规定期限,但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即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具体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种,例如登报处理或公示公告。如果六十天内当事人仍未知晓具体情况,则视为其已经知晓。 法律分析 无法确定送达人的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如果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规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满后的六十天内,当事人仍未知晓具体情况,则视为其已经知晓。 一、传票送不到被告人手里能开庭吗 传票送不到被告手里,是不能开庭的,但是如果找不到被告,或者被告拒绝接受传票,法院可以有公告送达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可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三个月之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债权转让公告多久生效呢 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法律也并未明确规定,我们认为可以参照适用民事诉讼法中公告送达的期限。对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具体的公告方式有很多种,比较普遍的是登报处理,一般是以登报之日开始计算,部分法院也采取在法律公众网上进行公示公告。 所以,债权转让公告的期限可以为六十天。 拓展延伸 特别程序中公告期满就开庭吗 公告送达成功后,一般六十日之后开庭。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告是送达的时间是60日。在法院公告送达60日后之后,就视为已经送达成功。送达成功后,当事人就已经知道开庭的时间以及其他开庭内容了,因此,60日后法院就会开始审理案件了。 结语 无法确定送达人的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公告内容可以在法院公告栏、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如果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规定,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告。如果在公告期满后的六十天内,当事人仍未知晓具体情况,则视为其已经知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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