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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姐妹之间是否存在抚养义务?
释义
    法律分析:
    姐妹之间存在抚养义务。按照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有抚养义务。兄弟姐妹抚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兄弟姐妹,有扶养的义务。
    未成年人父母已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必须经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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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5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