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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流程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一、办事程序
    1、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审批机关验证;
    3、设立民办学校;
    4、考查、审批。
    二、申报材料
    (一)申请筹设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二)申请正式设立应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准书;
    2、筹设情况报告;
    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承诺时限
    3个月(每年2月份和9月份统一)
    四、收费标准
    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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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5:3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