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4岁男孩离婚后判给谁?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主旨是根据以下标准确定:父母素质、责任感、家庭环境、感情因素;不能生育和再婚的合理要求;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优先抚养;八周岁以上子女需征求意见。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满两周岁的子女,无协议则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应予尊重。 法律分析 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为法院判决抚养归归属的一个参考条件。 抚养权确定都有什么标准 父母离婚时,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指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父母双方的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 2.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 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 4.八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结语 在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并不会消失。离婚后,父母仍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父母的素质、责任感、家庭环境以及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因素等多个方面。在双方条件相当的情况下,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原则上会承担抚养责任。对于八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法院也会征求他们的意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一百零七条 孤儿或者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由生父母的亲属、朋友抚养;抚养人与被抚养人的关系不适用本章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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