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医疗期工资算法 |
| 释义 |
法律主观: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医疗期的法律意义在于限制单位的单方解除权,医疗期内员工无过错、企业裁员及合同到期时,单位不能解除、终止医疗期内的员工,这是对员工在一定期限内的特殊保护。医疗期对员工的病假工资无直接影响。医疗期的计算: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之后为N+2,最长不超过24个月,特殊情形延长除外。N系指本单位工作的整年数。如,在本单位工作7个月,属于第一年,则医疗期为3个月;再如,在本单位工作5年3个月,整年数为5,则为5+2,医疗期为7个月;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基数计算,但约定的基数不能低于对应的职位的工资标准。在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有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的,可以在集体劳动合同中约定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如没有工会的,则之间按照当前的工资的70%计算工资,单位是不能随便扣职工工资的。 法律客观: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第2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医疗期病假工资标准计算:首先,病假工资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是因为,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相关规定的解释,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可见,获得最低工资保障的条件,一是法定工作时间内正常工作,二是履行了劳动义务。像本案例中田某患病住院,显然不可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因而企业可以不按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精神的,也是合理的。其次,病假工资应按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对于患病住院治疗,未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职工,可以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保护,但应以最低工资标准为依据发放工资报酬。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中相关规定称:“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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