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判缓刑之前的征兆? |
释义 | 首先要知道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即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对其所居住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简单理解就是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因此,如果犯罪事实和犯罪情节同时符合以上条件,法院会向犯罪分子所居住的社区去函询问如果对其适用缓刑是否会对社区造成影响,社区是否能对其进行矫正和监督,这时基本能判断会判处缓刑了。很明显,法院在开庭前两天将被告人收监,就是准备判处实刑的。这是法院的常规做法。 如果判处缓刑,就不会收监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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