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预售须经什么程序? |
释义 | 法律分析: 商品房预售须经的程序是: (一)开发商申领预售许可证; (二)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三)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和预告登记; (四)交付建成商品房并移转产权。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 第六十九条 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第七十条 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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