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抚养权是否能够自动放弃? |
释义 | 离婚后,父母可以自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与对方协商并签订抚养协议书。离婚后,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抚养费的计算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负担多个子女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50%。要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双方需私下协商或通过法院裁决,符合特定情形的一方可获得支持。 法律分析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自动放弃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自动放弃,父母一方不想抚养子女的,可以放弃抚养权,和另一方协商由其抚养子女,协商一至的,可以签订抚养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三、怎样要回孩子的抚养权 对于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都有意愿变更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则可由双方私下协商决定并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但若其中一方想要变更,另一方不愿意变更的,则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结语 离婚后,父母可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并与对方协商由其独自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此消除。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一般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如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如果想要重新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可私下协商并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若一方不同意变更,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变更,具体情况可参考相关法律解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 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