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性格不合可以起诉离婚嘛 |
释义 | 律师分析: 性格不合,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可以起诉离婚。通常需要到被告的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需要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此外,还需要准备起诉状、结婚证、感情不和的证据清单等材料。法院经过审理发现双方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一般会准予离婚。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双方都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就离婚事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才需要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符合法定的判离情形的,法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当前我国法律规定的法定判离情形有以下几个:1、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4、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已分居两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在个案中,性格不合是否能够被归属为最后一类“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需要人民法院结合具体案情做出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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