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超过30人属于非法集资,单位超过150人算非法集资。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个人非法集资公众存款对象30个以上,单位非法集资公众存款对象150个以上的,就属于非法集资。因此非法集资的认定不仅在于人数,更在于形式和对象,没有向社会公开宣传,向亲友、单位吸收资金非法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都属于非法集资。 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2、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3、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4、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7、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8、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综上所述,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属于非法集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