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是否需要预告登记? |
释义 | 在办理房产证时,预告登记并非必须的。预告登记可以确保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在将来能实现物权,但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则不会产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若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将失效。对于买卖房屋的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是我国主要适用于商品房预售的一种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 法律分析 一、在办理房产证时,需要进行预告登记吗? 1.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时,为确保未来能实现物权,他们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若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则不会产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若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将失效。因此,买卖房屋并非必须办理预告登记。 2、买房时如果办理预告登记,使已登记的债权请求权经过公示后,具备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即具备了一定的物权效力。因此,从预告登记的性质上说,预告登记是债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即使得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二、预告登记手续可不办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所谓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物权的顺位请求权,保全债权的实现等而进行的登记,预告登记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商品房预售。预售登记作出后,买受人将取得对未来房屋所有权的期待权,只要买受人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义务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就应当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预告登记不办理的后果,就是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开发商可能二次出售。 结语 在办理房产证时,预告登记并非必须的。预告登记可以确保买卖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物权在将来能实现物权,但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则不会产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若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预告登记将失效。买卖房屋并非必须办理预告登记。预告登记是我国主要适用于商品房预售的一种登记方式,预告登记不办理的后果可能会导致开发商二次出售。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扶持发展居民住宅建设,逐步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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