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城市危房怎么处理的 |
释义 | 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必须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指定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一、民法典房屋所有权怎么写 房屋的所有权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1)占有权,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2)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3)收益权,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4)处分权,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二、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否有权退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是有权退房屋的,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无法正常居住的如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2、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 4、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5、租赁物权属有争议的; 6、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 三、租房灯自然损坏,找谁赔 非人为原因由房东承担维修责任。租赁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房屋修缮责任。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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