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一、c级危房鉴定标准是什么 C级危房的鉴定标准为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划分具体如下: 1、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2、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4、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二、房屋“无产权”风险有哪些? (一)无产权证房屋不太容易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二)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房产证权力房屋的价值相当的补偿。(三)如果无产权证房屋被认定为是违章建筑还将面临行政处罚和强行拆除。(四)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行使房屋权利与相邻人发生纠纷时,要接受限制和扩张权利。(五)当无产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九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