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具备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严格限制。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必须在50人以下。(三)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公司,但同时具有较强的人合因素。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以资本联合为基础组成,但股东人数有限,一般是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基础上进行联合的,因此其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须得到其他股东的同意。(四)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认缴,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资本。(五)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条件、组织机构和设立程序相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较为简单和灵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