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成都可以异地办理护照,需要的条件如下: 1、成都市常住居民、驻蓉部队现役军人; 2、持有我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户口居民(外省户籍的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3、不具有法定不准出境情形。 申请需要的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并提交《四川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各出入境办证大厅免费获取); 2、本市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居住证原件,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军人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军校学员证),并提交复印件; 3、外地户口居民交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可交验户口簿),有效的成都市居住证原件(学龄前儿童可提交父亲或母亲的居住证),省内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里县户籍居民及外省户籍居民还需交验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提交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一方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5、属于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综上所述,中国可以跨区办理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国公民以海员身份出境入境和在国外船舶上从事工作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海员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