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怎么更换为不动产权证 |
释义 | 由房屋产权人写一份申请书,定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以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内容,产权人签字盖章,并由产权人所在单位盖章(如果产权人无单位,由产权人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 备案查档 到你所在城市房管处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册核对,内部查册约需7个工作日。 登报声明 产权人持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带着签字盖章后的遗失申请书到各区县房地局的原产权证发放机关“遗失契证”柜台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来开介绍信,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一、房产证撕了可以补办吗 房产证撕毁后可以直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重新办理。带上户口本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补办申请表,关于房屋的具体信息如房屋的坐落、结构、面积和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应如实填写。若撕毁的房产证仍保留着,可以提交该证,若遗失的,应先到房地产档案部门申请遗失登报,取到遗失登报证明后才能办理上述的补办流程。 二、房产证挂失的办理程序 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 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 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 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 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 6、三十日后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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