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不要了直接走合法吗 |
释义 | 入股前,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协议,仅仅是享有股权和分红权利而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可以不要股份直接走,但如果入股在约定享受分红的同时要承担其他债权债务等责任义务,不要股份也不能离开,属于违法行为。持有股份意味着当事人是股东,需要承担股东的义务,放弃股权要经过合法程序,将股权转让给内部股东或者是外部股东,并办理工商登记,没有直接放弃股份这样的说法。即使是合伙,也要清算资产,承担相应债务,才合法退伙。 一、股东如何转让股权 股东内部转让只需要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依法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即可;股东股份对外转让的,需要经过原股东同意,原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需要由双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向公司作出说明,由公司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怎么处理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受让的新股东享有并承担。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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