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入股前,如果双方之间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协议,仅仅是享有股权和分红权利而不承担其他任何义务,可以不要股份直接走,但如果入股在约定享受分红的同时要承担其他债权债务等责任义务,不要股份也不能离开,属于违法行为。持有股份意味着当事人是股东,需要承担股东的义务,放弃股权要经过合法程序,将股权转让给内部股东或者是外部股东,并办理工商登记,没有直接放弃股份这样的说法。即使是合伙,也要清算资产,承担相应债务,才合法退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