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死前写遗嘱把房子给妻子父母还可以继承吗 |
释义 | 一、丈夫死前写遗嘱把房子给老婆子女还可以继承吗? 丈夫死前写遗嘱把房子给老婆的情况下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三、法定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丈夫对于本人名下的合法房产,有权利立遗嘱指定妻子为继承人,在子女成年并且也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作为父母,甚至可以把名下的所有合法财产都让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继承,比如把遗产都捐给国家或集体的。 四、父亲不在了未写遗嘱,子女想要把继承的财产转给母亲 先去房产所在地房管部门咨询一下继承过户是否必须公证,今年七月司法部通知继承过户不是必须公证,但是各地执行时间不一致不需要公证的,所有继承人写房产分割协议,拿协议书、身份证、户口本、父母死亡证明、房产证去办理过户需要公证的,先和公证处预约,所有继承人一起去办理继承公证,再拿公证书办理过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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