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子女的遗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开始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