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划分如下: 1、非机动车司机、行人无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无过错的,应当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4、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故意与机动车相撞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当事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据事实和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如造成交通事故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划分事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