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规定,军人及其配偶、父母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可以选择回到原籍、入伍地安置。对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的情况,要求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 法律分析 1.回本人原籍、入伍地。2.回配偶原籍、入伍地。3.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父母双方或者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可以到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长期”的要求,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为10年。 拓展延伸 军人转业后户籍迁移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军人转业后户籍迁移涉及一系列相关规定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和相关政策,军人在转业后可以选择将户籍迁移至转业所在地或其他地区。具体程序包括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批和登记等。转业军人需要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转业证明等文件,并按照当地公安部门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审批通过后,户籍将迁移到所申请的地区,并领取新的户口簿。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的规定和程序,因此转业军人应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以确保顺利完成户籍迁移。 结语 根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军人转业后可以选择回本人原籍、入伍地,回配偶原籍、入伍地,或回父母原籍、入伍地安置。对于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转业干部,北京、河北等省市明确规定长期为10年。转业军人在进行户籍迁移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包括办理手续、提交材料、审批和登记等。不同地区可能存在不同要求,转业军人应及时了解当地具体要求,确保顺利完成户籍迁移。 法律依据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第十六条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 第二十条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一方的原籍或者入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一方所在地安置;一方转业,留队一方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一方可以到留队一方所在地安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