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职工工资怎么计算 |
释义 | 企业职工工资应该按照方法来计算: 1、劳动者的工资总额是其基本工资加上奖金、津贴和补贴、和其他的工资收入; 2、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3、而小时工资则=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以下收入是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之内的: 1、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补贴、托儿费、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丧葬抚恤救济费、死亡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职工病伤假期救济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3、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4、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5、职工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 6、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支付的股息和利息; 7、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 综上所述,企业职工工资凡属于工资总额内的工资性支出,不得漏计;凡不属于工资总额内的非工资性支出,不得计入,工资结算的内容包括应付工资的计算、代扣款项的计算、实发工资的计算和工资的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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