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单位职工:单位职工首次参保职工医保的,从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的次月起,在社保局查询到缴费记录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比如应届生,6月份毕业,7月份参加工作,工作当月单位给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8月份扣缴医疗保险费,9月1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如果中断参保,参保人员是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再次续保缴费后才能够重新获得报销资格。 2.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保的,参保次月起可以报销一部分门诊费用,但是住院费用一般情况下需要等到3~6个月以后才能报销,具体时间需要看当地的医保政策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