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资料: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2、户口本;3、结婚证、离婚证;4、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5、购房合同;6、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7、房产证;8、契税完税凭证;9、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注意:以下11种情形已实现“零”证明材料:1、偿还成都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2、有登记备案租房提取3、无登记备案租房提取4、本市社保重大疾病提取5、被纳入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提取6、离退休提取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重新就业提取8、非本市户籍封存满半年提取9、取得备案登记的本市新建商品房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10、一次性付清购买本市再交易住房提取(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的30%)11、再次办理还贷申请提取情形。办理费用:不收费。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