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具体办理如下: 1、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由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申请; 2、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 3、申报人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及职工个人身份证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持中心发出的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公积金有两个账户的合并流程: 用户填写公积金账户转移凭证;去之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盖章,并且让单位负责公积金的员工办理转移手续; 1、账户转移成功后,拿着转移凭证在现缴纳公积金的单位盖章; 2、之后本人携带身份证、转移凭证前往银行办理账户合并。 以上就是公积金账户的合并流程,有用户在不同的城市缴纳过公积金,因此就会存在有两个账户的情况。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