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安居房怎么申请 |
释义 | 登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网即可进行申请。 深圳安居房申请条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申请: 1、户籍条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申请人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因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视为具有本市户籍。 2、社保条件 (1)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 (2)人才安居政策中规定的领军人才、新引进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本科及以上),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3)属于以下特殊群体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时间限制: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抚恤优待、优抚对象; 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于经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3、住房条件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享受过深圳购房优惠政策。 4、年龄家庭条件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成年子女不能列为安居型商品房共同申请人。 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可以个人名义提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 法律依据: 根据《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购买安居型商品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申请人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列为共同申请人,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或者申请人依照《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经认定为人才且参加本市医疗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自有住房;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申请人为年满35周岁的单身居民,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可以个人名义申请购买一居室安居型商品房。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曾经离婚的,离婚前其原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但在离婚后归其原配偶或者未成年子女所有,且离婚时间距申请受理日不满5年的,不得申购安居型商品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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