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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消劳模待遇规定
释义
    取消劳模待遇规定如下:
    1、伪造或系剽窃他人劳动成果者;
    2、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者;
    3、因犯严重错误受到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者或受到行政责任追究者;
    4、非法离境或自行定居国外者;
    5、劳动模范本人偷逃个人所得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占缴税款30%以上者;
    6、劳动模范系法人或法定代表人,其公司或单位偷税数额在5万元以上、占应缴税款30%以上或欠税50万元以上者;
    7、劳动模范系法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连续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或欠缴工会经费者。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群众团体的职工,凡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和显著成绩者,均可根据本规定被评为市职工劳动模范。市职工劳动模范,是我市市级最高的荣誉称号。凡被授予市劳动模范的职工,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大制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总方针,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做出重大贡献和显著成绩,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市职工劳动模范的事迹审查、平衡、报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均由市总工会统一负责。市职工劳动模范的兼职一般不要超过两职,脱离工作岗位参加社会活动的时间每年不应超过一个月。被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原申报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单位收回荣誉证书、奖章等,上交市总工会。除已享受的一次性奖励(包括钱和物)外,不再继续享受晋升工资、增加离退休生活费、劳模补充养老保险金等优惠待遇。
    综上所述,被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人员经市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原申报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单位收回荣誉证书、奖章等,上交市总工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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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1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