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女方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所在地将收到《再生生育审批表》的申请,并填写表中规定的所有栏目。签上姓名,贴上女子寸冠照片,并将申请表交双方单位核实盖章。根据结婚证,由两个村的村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户口簿和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申请表,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街道办事处和人口计生行政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