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省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
释义 |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内容包括:耕地年产值设定为1000元/亩,征地补偿费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标准为耕地500元/亩、菜地1000元/亩。其他事项按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通知规定,杨树补偿费根据树的大小而定,安置补助费归村集体。 法律分析 1、耕地年产值按照1000元/亩确定。 2、征地补偿费标准调整为平均每亩1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包干使用。 3、青苗补偿费标准,耕地为500元/亩,菜地为1000元/亩。 4、其他有关事项仍按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杨树5公分以下每棵补偿2元(移栽费)、5至10公分,每棵补偿25元;10至20公分,每棵补偿35元;20公分以上每棵补偿45元,树都归原主。另外,安置补助费是归村集体的。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拓展延伸 山东省土地征用政策调整对农民补偿的影响 山东省土地征用政策调整对农民补偿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随着土地利用需求的不断变化,政府对土地征用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这种调整对农民的补偿金额、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标准都会产生影响。一方面,政策调整可能导致农民的补偿金额增加或减少,直接影响到农民的经济收入。另一方面,补偿方式的变化可能使农民面临更多的选择和权益保障问题。此外,补偿标准的调整也会对农民的土地利益和生计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这一问题,以更好地了解政策调整对农民补偿的具体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结语 山东省土地征用政策调整对农民补偿的影响备受关注。政府调整了补偿标准,农民的补偿金额、方式和标准都将受到影响。这可能直接影响农民的经济收入,也可能带来更多选择和权益保障问题。同时,调整也将对农民的土地利益和生计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我们需要深入研究,了解政策调整对农民补偿的具体影响,并提出相应政策建议,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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