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参与分配有哪些条件? |
释义 | 债权人参与分配的适用条件包括: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执行程序已经开始;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但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的债权。 一、自然债权的执行内容有哪些 自然债权的执行内容有:法院行使对被执行人自然债权执行程序的启动,必须依赖于一般执行程序,以一般执行程序作为对自然债权执行制度执行程序的前提条件。因对被执行人自然债权执行适用于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形,而只有进行一般执行程序后,才能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是否不足以清偿债务。 二、强制执行人没钱还怎么办 被执行人如果实在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将会下达中止执行的裁定,此时作为债权人可以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 三、个人拍卖个人资产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处理 个人资产拍卖不够清偿债务要作以下处理: 1、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 2、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 3、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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