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何地可以申请商标啊 |
释义 | 商标注册申请的途径有:1、申请人自行办理,适用于一般的商标注册申请情形;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一般适用于外国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八条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在哪里可以申请商标 各省市的商标局可以注册商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果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进行商标注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主管全国商标注册和管理的工作。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负责处理商标争议事宜。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四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商标注册可以在网上申请吗 商标可以在网上注册。且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登录当地商标局门户网,点击注册申请,按照指示操作;2、商标局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3、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商标注册在申请过程中可以使用吗? 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但一般不会受法律保护。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若未经注册而在市场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对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商标注册可以在申请过程中使用吗? 商标在申请的过程中能使用。但一般不会受法律保护。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若未经注册而在市场销售,属于违法行为,应由有关部门对其处相应的行政处罚,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第四十八条 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如何在海外办理商标申请 1、一个商标在一个国家或地区提供的每一类商品的申请为一份申请。每个商标在每个国家、地区的申请须填写《申请至国外注册商标委托函》一份;2、提交申请注册商标的国内注册证副本或注册商标所有人出具的许可他人注册的授权书,未在国内注册的,应另附说明,申明商标所有权及有关情况;3、提交印制的商标图样25张(不超过8CM*8CM,不小于3CM*3CM)。在美国、加拿大、菲律宾、波多黎各申请商标注册每份申请还需附实用标签10张,特殊情况不能提供实用标签的,可以用商品或其外包装的照片代替,但需突出商标部分;4、申请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应采用国际通用术语具体列明并附准确英译文;5、办理商标事宜中需提交签署文件的,委托人应按要求签署,即由委托人本人或由委托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注册签字人职务及姓名的汉语拼音,寄往日本的委托,要求用楷书繁体字签署,如用草书简化字,则须加注相应的楷书繁体字。要求加盖公章的,应加盖公章。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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