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当得利之债的概念是不当得利是债的种类之一,因无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而产生的行为人与受害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一方受益。 2、必须使他方受损。 3、受益和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 4、受益必须是无法律上的根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